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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主旨 基隆市政府 書函以,銓敘部函以,有關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業經考試院、行政院於民國114年9月18日會同修正發布一案,轉請查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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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內容

一、依考試院、行政院114年9月18日考臺銓二字第11400036781 號、院授人培揆字第11400022122號令辦理。 二、依旨揭請假規則第19條規定,該規則施行日期由考試院會 同行政院定之。是本案之施行日期俟考試院與行政院會同 發布後,將另案轉知。 三、檢送考試院、行政院前開114年9月18日令影本、請假規則 修正條文、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。上開修正條文、總 說明及條文對照表業登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(http: //www.mocs.gov.tw/人事法規/法規動態/法規司項下)。

相關附件
  • 基府人考貳字第1140250175號PDF
  • 部法二字第1145877790號PDF
  • 臺二字第11400036781號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