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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消息 本校總務處庶務組長職缺公告
資格條件:
1.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,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合格實授以上人員。
2.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、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。
3.無限制轉調情形者。
4.本職缺採外補公告方式,本機關人員(含本府暨所屬高級中學、國民中小學、殯葬管理所、動物保護防疫所、體育場、家庭教育中心)請勿應徵投件。
工
作項目:
1.辦理採購業務。
2.辦理校園安全、場地開放、營繕工程管理及美、綠化植栽養護等事項。
3.辦理校園修繕聯繫及處理。
4.辦理工友及約用人員管理業務。
5.校舍各項安全檢核與管理。
6.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