暖中校務公告 高中部重補修開課公告,請參閱附加檔案
一、學分規定:依據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綱要之畢業資格。
二、選課期間:114.7.16~114.7.18(晚上12:00,超過時間不受理)。開課期程:114.7.28~114.8.22(會在學校首頁及群組LINE上公告)
三、開班原則:
(一)申請人數達15人(含)以上開立專班,每學分上課6節課。
(二)申請人數7~14人開課自學輔導班,每學分上課3節課。
(三)申請人數7人以下將再協調是否開課,若有開課每學分上課3節課,選修所有學生需平均分攤教師上課鐘點。
四、選修學分費: 依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重修及補修學分補充規定修正規定
(一)專班: 每節課以40元計算(每一學分6節課,故每一學分為240元)。
(二)自學輔導班:每學分240元計算。
五、選課系統說明:
請至國教署高中職校務行政系統https://portal.k12.ntut.edu.tw/Ldap_login/輸入帳號密碼進入系統進行高中重補修選課
六、請加入高三重補修Line群組,重要事項會於此處也同步公告。
七、繳費日期:114.07.23 上午9:00~11:30。(未繳費無法上課)
八、選課原則說明:
(一)如同一科目上下學期都不及格,建議上下學期都要選課,也可單選上學期或單選下學期,成績只算有選的課程。
(二)正式選課後若需加退選皆需親自與實驗研究組聯繫,以便掌控各班人數(因為有自學輔導班或專班的問題),為維護同學權益。
九、出席紀律:重修期間若缺課達三分之一授課時數,則無法計算重修成績(意思是該科不會及格)。
十、上課時間:與任課老師協調後將上網公告,請同學密切注意。若重修課程有衝堂之情形,或發現會有無法上課之時間時,請自行選擇奇之一門上課,並告知實研組老師。
十一、上課方式:主要為實體上課。
※若已選課開始上課後,而臨時有事,以致缺課達三分之一授課時數,不予退費(所以請務必將重補修的這段時間空下來)。
※若已選課開始上課後,最後沒有通過重補修,也不予退費。
※請同學務必確認重補修之科別,因關係其他同學權益,一經繳費,不予退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