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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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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隆市政府 函以,有關公務人員及約聘僱人員加班未滿1小時或超過1小時之餘數得合併計算(以下簡稱加班餘數併計),並以小時為單位選擇加班費或補休一案,自115年1月1日起賡續試辦至同年12月31日,請查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