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學正常化公告資料
檢核指標 |
公告資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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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學校自行辦理新生編班時,能事先公告新生編班作業(含日期地點),並通知全體新生家長參觀,落實公開辦理編班作業。 |
1. 新生編班作業期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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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學校能於學生編班名冊公告日起7日內以公開抽籤方式編配導師(級任導師),導師編配完成後,能立即於校內公告至少15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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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學校能公告該學年度課程計畫(包含各領域和彈性學習課程),並宣導落實依課綱及課表授課。 |
課程計畫公告網址:https://nnjh.kl.edu.tw/21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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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學校辦理課後輔導、寒暑假學藝活動及留校自習,能以自由參加為原則,參加意願調查通知,能有同意參加及不同意參加的勾選欄位,且不必敘明理由。 |
1.課後輔導、寒假、暑假學藝活動 2.課後輔導、寒暑學藝活動及留校自習家長同意書(空白表單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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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課後輔導授課時間每日不超過下午5時30分,且未於週末或節日辦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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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寒暑假學藝活動能於週一至週五上午辦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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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學校能宣導課後輔導及寒暑假學藝活動的課程內容以複習為主,不得教授新進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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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辦理留校自習未收費(不含水電費或代收膳費),亦未將自習時間用於上課或考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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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學校能建立定期評量命審題制度,訂定命題及審題規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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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.學校對學習狀況需協助或成績評量結果未達及格基準的學生,能通知家長,並訂定並落實預警及輔導措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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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.學校定期評量的紙筆測驗次數,每學期能在3次以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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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.學校模擬考能於國中三年級開始辦理,且未在寒暑假結束後第一週實施,辦理日期並列入學校行事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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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.學校模擬考辦理次數,每學期未超過2次(全學年不得超過4次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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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.學校及教師未公開呈現個別學生在班級及學校排名。 |